明代金門海防編制與佈署

 明代金門海防編制與佈署

明朝的水師部隊設置於衛所制度之下,並不是一個專門的獨立機構。對於水師部隊的建立,早在未建國之前,朱元璋即已擁有水師部隊。至正十五年1355 五月,「俞通海父子擁眾萬餘、船千艘,據巢湖,結水寨,與廬州左君弼有隙,展被其窘,懼為所襲,五月丁亥,遣通海間道來附,乞發兵為導使,凡三至。」俞通海13291366率水師投靠朱元璋後,使朱元璋擁有較爲完善的水師部隊,這支水師,在都陽湖戰役中,擊敗陳友諒13201363水師,陳友諒戰死。此後,這支水師部隊,即成爲奠定明朝建國後的水師基礎。

明代修築大型的軍事防禦工程,一北一南,北方之外患來自陸路,所以明朝花費相當大的人力物力,大規模建築長城,增建煙墎、城堡,並將部分土垣改成堅固的石牆,東起鴨綠江,西至嘉峪關,蜿蜒萬餘里,以防禦來自北方的外族入侵;另一到修築工程來自南方海上的長城,北起遼寧金州灣南至廣西欽州灣的海岸線,明朝廷建立起沿海軍事防禦體系。以衛、所、巡檢司相互呼應;水寨海上巡防、煙墩報警,構成了完整的海防體系。沿海衛所設立和演變的過程,不僅具有軍事上的意義,而且其所牽涉的城池修築、戶籍與移民、屯田與賦役、宗族組織、宗教信仰、軍民關係和貿易交通等等方面。

明朝建立之初,為了防禦海上倭寇之患,明太祖朱元璋命江夏侯周德興在東南沿海建築防禦工事衛所城,金門守禦千戶所城即在這時期所建的城池之一,隸屬永寧衛管轄。明朝時期在統兵方面設置衛和所兩個級別,衛和所區別就在於,一府設所,多府則設衛;衛設指揮使,正三品,統兵士大約5,600人。每衛大約下轄5所千戶所,一所千戶所大約有1,120人。金門千戶所設千戶1人,正五品;千戶下面又設置了多個百戶所,112人又為一個百戶,設百戶等官;每百戶轄兩總旗,各50人,總旗下轄10小旗,每小旗10人。

1 明代衛所軍制

    

 

人 員 編 制

品 階

轄 下

五軍都督府

中、左、右、前、後5都督

正一品

下轄16都指揮使司

都指揮使

16都指揮使司

正二品

下轄所屬地之衛、所

衛指揮使

5,600

正三品

下轄5千戶所

千戶所

1,120

正五品

下轄10百千戶所

百戶所

112

正六品

下轄2小旗

總旗

50

正七品

下轄5小旗

小旗

10

從七品

下屬有校尉、力士

    明初總兵,鎮守邊區的統兵官有總兵和副總兵,無定員。總兵官本為差遣的名稱,無品級,遇有戰事,總兵佩將印出戰,事畢繳還,後漸成常駐武官。明代總兵始設於洪武二年(1369)十月,以後在四年(1371)、七年(1374)、二十年(1387)都有總兵被任命。建文二年(1400),命李景隆為平燕將軍,充總兵官。明成祖即位,命何福佩征虜將軍印,充總兵官。洪熙元年(1425)二月,始頒將軍印於諸邊將,其中有總兵4人,參將4人。但鎮守薊鎮的總兵不得稱將軍掛印。總兵官成為鎮守地方的最高軍事長官之後,改變了練兵將領不指揮作戰,指揮作戰的將領不管練兵的問題,有利於提高軍隊的戰鬥力,形成事權專一的局面,但也存在著總兵稱霸一方、擁兵自重的可能。為維護中央集權,再有戰爭時,朝廷又要往下派員,稱為巡撫,參與軍隊管理,削弱總兵官的權力。開始巡撫只為臨時性的工作,後來才成定職,常駐地方。這樣一來,不僅原來的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要受其節制,連總兵官亦要聽其指揮。


洪武初年,朝廷對金門設立保障法,鹽灶戶十丁成一戶,洪武九年(1376)開始抽軍,以鹽灶戶抽一留守衛軍,守衛軍去逝由其灶丁繼補,直至洪武二十年(1387)沿海地區開始置守禦千戶所,千戶所轄下有1,200人:

洪武初,立保障法:鹽灶戶丁率十丁為一戶。九年抽軍,全戶抽一充留守衛軍;軍亡,勾取灶丁繼補。二十年,置守御所。抽入戶三丁取一,大約以千一百二十名為千戶所、一百一十名為百戶所。每一百戶,設總旗二名、小旗十名,大小相維,編成隊伍。其巡檢司點丁糧,相應為防倭弓兵。

洪武七年至洪武十九年(1374-1386),沿海地區並沒有危害嚴重的倭寇騷亂事件,因此沿海的防務並無多大變動。洪武二十年(1387)之後,開始在各地進行防務整頓。福建方面,命江夏侯周德興到福建築城16處,民戶三丁取一,抽丁成軍,得15,000餘人,到指定衛所築城戍守,屯戍海疆,後又增置巡檢司45處,以防倭患:

洪武二十年夏四月戊子,命江夏侯周德興往福建,以福興漳泉四府民戶三丁取一,為緣海衛所戍兵,以防倭寇。其原置軍衛,非要害之所,即移置之。德興至福建、按籍抽兵,相視要害,可為城安之處,具圖以進。凡選丁壯萬五千餘人,築城一十六,增置巡檢司四十有五,分隸諸衛以為防禦。

二十一年(1388),湯和巡視福建、廣東,在福建建衛所、設水寨。二十三年(1390)四月,朱元璋下令:“濱海衛所每百戶置船二艘,巡邏海上盜賊。巡檢司亦如此。”二十六年(1393),朱元璋又決定天下要衝去處,均設立巡檢司,沿海各地的巡檢司更加完善,彌補了衛所防禦的不足。據《籌海圖編》所列,沿海(包括長江下游兩岸)共有衛54、所99、巡檢司353、烽堠997。按明代衛所編制估算,整個沿海衛所兵力約40萬,艦船千艘左右。

洪武二十年1387,依左參議王鈍建議,將居住於福建外海的孤山斷嶼之民,遷居沿海新城,官給田耕種。洪武二十一年1388,置福建沿海五衛指揮使司,分別爲福寧、鎮東、平海、永寧、鎮海,千戶所十二,分別爲大金、定海、梅花、萬安、莆禧、崇武、福金、金門、高浦、六業、銅山、玄鍾,以防倭寇。福建沿海的衛所城也大多於洪武二十一年1388)完成建築防禦工事:

2 福建沿海衛所表

      沿     

  

建置時間

公元

城池位置

城周長

屯 兵

備 註

福州中衛

洪武21

1388

福州城東

 

5118

領所6

福州左衛

洪武8

1375

福州城東北角

 

6720

領所6

福州右衛

洪武8

1375

福州城東南角

 

7491

領所6

洪武元年

1368

莆田城

1298

6189

領所5

洪武元年

1368

泉州府城

30

6149

領所5

洪武元年

1358

漳州府城

2173

4900餘人

領所5

沿           

洪武212

1388

福寧州治(今霞浦)

3餘里

5600餘人

 

洪武212

1388

福清縣海口鎮東鎮

880

8687

領所5

洪武212

1388

莆田縣城東90

806.7

5516

領所6

洪武212

1388

泉州府城東南90

875

6935

領所6

洪武212

1388

漳浦縣城東北95

873

4900餘人

領所8

       

洪武212

1388

福寧州南80

582

1120

 

洪武212

1388

連江縣東北80

600

1520

 

洪武212

1388

長泰縣東北50

648

1458

 

洪武212

1388

福清縣東南120

525

1499

 

洪武212

1388

莆田縣東南90

590

1221

 

洪武212

1388

惠安縣東南45

783

1221

 

洪武212

1388

泉州府城東南87

650

575

 

洪武212

1388

同安縣西南60

450

1258

 

洪武212

1388

浯洲嶼(金門島)

630

1535

 

洪武272

1394

嘉禾嶼(廈門島)

425

1204

[1]

洪武212

1388

漳浦縣東南60

550

1200

 

洪武212

1388

東山島東北部

571

1200

 

洪武212

1388

詔安縣東南20

550

1200

 

弘治17

1504

詔安縣城

 

1200

 




[1]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福建都指揮使謝柱,將永寧衛中、左千戶所所兵移防駐守在嘉禾嶼(廈門)。永寧衛轄有中、左、右、前、後五個千戶所及15寨隘、12烽火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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