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金門海防編制與佈署
明代金門海防編制與佈署
明朝的水師部隊設置於衛所制度之下,並不是一個專門的獨立機構。對於水師部隊的建立,早在未建國之前,朱元璋即已擁有水師部隊。至正十五年(1355) 五月,「俞通海父子擁眾萬餘、船千艘,據巢湖,結水寨,與廬州左君弼有隙,展被其窘,懼為所襲,五月丁亥,遣通海間道來附,乞發兵為導使,凡三至。」俞通海(1329-1366)率水師投靠朱元璋後,使朱元璋擁有較爲完善的水師部隊,這支水師,在都陽湖戰役中,擊敗陳友諒(1320-1363)水師,陳友諒戰死。此後,這支水師部隊,即成爲奠定明朝建國後的水師基礎。
明代修築大型的軍事防禦工程,一北一南,北方之外患來自陸路,所以明朝花費相當大的人力物力,大規模建築長城,增建煙墎、城堡,並將部分土垣改成堅固的石牆,東起鴨綠江,西至嘉峪關,蜿蜒萬餘里,以防禦來自北方的外族入侵;另一到修築工程來自南方海上的長城,北起遼寧金州灣南至廣西欽州灣的海岸線,明朝廷建立起沿海軍事防禦體系。以衛、所、巡檢司相互呼應;水寨海上巡防、煙墩報警,構成了完整的海防體系。沿海衛所設立和演變的過程,不僅具有軍事上的意義,而且其所牽涉的城池修築、戶籍與移民、屯田與賦役、宗族組織、宗教信仰、軍民關係和貿易交通等等方面。
明朝建立之初,為了防禦海上倭寇之患,明太祖朱元璋命江夏侯周德興在東南沿海建築防禦工事衛所城,金門守禦千戶所城即在這時期所建的城池之一,隸屬永寧衛管轄。明朝時期在統兵方面設置衛和所兩個級別,衛和所區別就在於,一府設所,多府則設衛;衛設指揮使,正三品,統兵士大約5,600人。每衛大約下轄5所千戶所,一所千戶所大約有1,120人。金門千戶所設千戶1人,正五品;千戶下面又設置了多個百戶所,112人又為一個百戶,設百戶等官;每百戶轄兩總旗,各50人,總旗下轄10小旗,每小旗10人。
表 1 明代衛所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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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代 衛 所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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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 制 |
人 員
編 制 |
品 階 |
轄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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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軍都督府 |
中、左、右、前、後5都督 |
正一品 |
下轄16都指揮使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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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指揮使 |
16都指揮使司 |
正二品 |
下轄所屬地之衛、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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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指揮使 |
5,600人 |
正三品 |
下轄5千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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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戶所 |
1,120人 |
正五品 |
下轄10百千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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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戶所 |
112人 |
正六品 |
下轄2小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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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旗 |
50人 |
正七品 |
下轄5小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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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旗 |
10人 |
從七品 |
下屬有校尉、力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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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總兵,鎮守邊區的統兵官有總兵和副總兵,無定員。總兵官本為差遣的名稱,無品級,遇有戰事,總兵佩將印出戰,事畢繳還,後漸成常駐武官。明代總兵始設於洪武二年(1369年)十月,以後在四年(1371年)、七年(1374年)、二十年(1387年)都有總兵被任命。建文二年(1400年),命李景隆為平燕將軍,充總兵官。明成祖即位,命何福佩征虜將軍印,充總兵官。洪熙元年(1425年)二月,始頒將軍印於諸邊將,其中有總兵4人,參將4人。但鎮守薊鎮的總兵不得稱將軍掛印。總兵官成為鎮守地方的最高軍事長官之後,改變了練兵將領不指揮作戰,指揮作戰的將領不管練兵的問題,有利於提高軍隊的戰鬥力,形成事權專一的局面,但也存在著總兵稱霸一方、擁兵自重的可能。為維護中央集權,再有戰爭時,朝廷又要往下派員,稱為巡撫,參與軍隊管理,削弱總兵官的權力。開始巡撫只為臨時性的工作,後來才成定職,常駐地方。這樣一來,不僅原來的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要受其節制,連總兵官亦要聽其指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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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初年,朝廷對金門設立保障法,鹽灶戶十丁成一戶,洪武九年(1376)開始抽軍,以鹽灶戶抽一留守衛軍,守衛軍去逝由其灶丁繼補,直至洪武二十年(1387)沿海地區開始置守禦千戶所,千戶所轄下有1,200人:
洪武初,立保障法:鹽灶戶丁率十丁為一戶。九年抽軍,全戶抽一充留守衛軍;軍亡,勾取灶丁繼補。二十年,置守御所。抽入戶三丁取一,大約以千一百二十名為千戶所、一百一十名為百戶所。每一百戶,設總旗二名、小旗十名,大小相維,編成隊伍。其巡檢司點丁糧,相應為防倭弓兵。
洪武七年至洪武十九年(1374-1386),沿海地區並沒有危害嚴重的倭寇騷亂事件,因此沿海的防務並無多大變動。洪武二十年(1387)之後,開始在各地進行防務整頓。福建方面,命江夏侯周德興到福建築城16處,民戶三丁取一,抽丁成軍,得15,000餘人,到指定衛所築城戍守,屯戍海疆,後又增置巡檢司45處,以防倭患:
洪武二十年夏四月戊子,命江夏侯周德興往福建,以福興漳泉四府民戶三丁取一,為緣海衛所戍兵,以防倭寇。其原置軍衛,非要害之所,即移置之。德興至福建、按籍抽兵,相視要害,可為城安之處,具圖以進。凡選丁壯萬五千餘人,築城一十六,增置巡檢司四十有五,分隸諸衛以為防禦。
二十一年(1388),湯和巡視福建、廣東,在福建建衛所、設水寨。二十三年(1390)四月,朱元璋下令:“濱海衛所每百戶置船二艘,巡邏海上盜賊。巡檢司亦如此。”二十六年(1393),朱元璋又決定天下要衝去處,均設立巡檢司,沿海各地的巡檢司更加完善,彌補了衛所防禦的不足。據《籌海圖編》所列,沿海(包括長江下游兩岸)共有衛54、所99、巡檢司353、烽堠997。按明代衛所編制估算,整個沿海衛所兵力約40萬,艦船千艘左右。
洪武二十年(1387),依左參議王鈍建議,將居住於福建外海的孤山斷嶼之民,遷居沿海新城,官給田耕種。洪武二十一年(1388),置福建沿海五衛指揮使司,分別爲福寧、鎮東、平海、永寧、鎮海,千戶所十二,分別爲大金、定海、梅花、萬安、莆禧、崇武、福金、金門、高浦、六業、銅山、玄鍾,以防倭寇。福建沿海的衛所城也大多於洪武二十一年(1388)完成建築防禦工事:
表 2 福建沿海衛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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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 沿 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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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 所 |
建置時間 |
公元 |
城池位置 |
城周長 |
屯 兵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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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衛 |
洪武21年 |
1388 |
福州城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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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8人 |
領所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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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左衛 |
洪武8年 |
1375 |
福州城東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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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0人 |
領所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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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右衛 |
洪武8年 |
1375 |
福州城東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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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1人 |
領所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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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 化 衛 |
洪武元年 |
1368 |
莆田城 |
1298丈 |
6189人 |
領所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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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 州 衛 |
洪武元年 |
1368 |
泉州府城 |
30里 |
6149 人 |
領所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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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 州 衛 |
洪武元年 |
1358 |
漳州府城 |
2173丈 |
4900餘人 |
領所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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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
海
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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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寧 衛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福寧州治(今霞浦)東 |
3餘里 |
5600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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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 東 衛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福清縣海口鎮東鎮 |
880丈 |
8687人 |
領所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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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海 衛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莆田縣城東90里 |
806.7丈 |
5516人 |
領所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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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甯 衛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泉州府城東南90里 |
875丈 |
6935人 |
領所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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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 海 衛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漳浦縣城東北95里 |
873丈 |
4900餘人 |
領所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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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 禦 千 戶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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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金 所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福寧州南80里 |
582丈 |
11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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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海 所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連江縣東北80里 |
600丈 |
15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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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 花 所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長泰縣東北50里 |
648丈 |
145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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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 安 所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福清縣東南120里 |
525丈 |
149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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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 禧 所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莆田縣東南90里 |
590丈 |
122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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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 武 所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惠安縣東南45里 |
783丈 |
122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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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全 所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泉州府城東南87里 |
650丈 |
57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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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浦 所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同安縣西南60里 |
450丈 |
125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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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門 所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浯洲嶼(金門島) |
630丈 |
153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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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左 所 |
洪武27年2月 |
1394 |
嘉禾嶼(廈門島) |
425丈 |
120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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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鰲 所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漳浦縣東南60里 |
550丈 |
1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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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 山 所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東山島東北部 |
571丈 |
1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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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 鐘 所 |
洪武21年2月 |
1388 |
詔安縣東南20里 |
550丈 |
1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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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詔 所 |
弘治17年 |
1504 |
詔安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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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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