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鎮水師總兵之設置
金門鎮水師總兵之設置
一、前言
明末清初之際,鄭成功屯兵據金、廈及福建東南沿海之島嶼,做為反清復明的基地,與佔據整個大陸的清朝軍事對峙數十年,直到1663年,清朝與荷蘭聯軍於金門烏沙頭海域擊敗鄭軍佔領了金門、廈門,迫使鄭氏王朝退守臺灣。由於清朝靠弓強馬壯的陸路奪得大片江山,海上的作戰本非擅長,所以無法消滅鄭氏強大的水師勢力,又患漢民私通臺灣鄭氏,因而下令禁海、遷界,金門島民被迫遷徙內地三十里。1673年,三藩之亂時鄭經又重佔金門、廈門兩島。
康熙十六年(1677),尚之信與吳三桂齟齬因而降清,此時三藩之亂勢力已慢慢挫敗。康熙十七年(1678)九月,荷蘭因要取得在中國的貿易,再次與清廷協議,允諾派戰艦至福建協助清廷圍剿鄭氏勢力,清軍派大將軍康親王至福建與荷蘭國合力圍剿金門、廈門兩島。康熙十九年(1680)克取金門、廈門,數十年荒蕪不臣之地,復入版章矣。
金門再次被清軍攻佔後,清朝決定主動出擊臺灣,在金門設立水師總兵,將原設援剿右鎮總兵官,改設金門鎮總兵官,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六月中旬,施琅進攻臺灣,金門鎮總兵陳龍率戰兵參與作戰,明鄭劉國軒將軍率兵出海迎戰,澎湖海域一戰,鄭軍一度擊退清軍,最終清軍獲勝。清軍佔領澎湖後,鄭氏王朝無力抵抗清軍,鄭克塽只得投降,結束在臺灣22年統治,更代表明朝最後殘存勢力的滅亡與結束。至此,臺灣和澎湖併入清朝版圖。
二、金門鎮水師的建立
順治初,以京口、杭州水師分防海口。八年(1651),始於沿江沿海各省,循明代舊制,設提督、總兵、副將、遊擊以下各武員,如陸營之制。康熙八年(1669),增設福建水師總兵官,十七年(1678),設福建水師提督及參將以下各官,十九年(1680)設福建金門鎮總兵官。康熙十九年(1680)三月二十日,清軍與荷蘭聯軍渡海克取金門、廈門,福建總督姚啟聖彙冊造送戰役有功人員之履歷,論功行賞,康熙亦准之,命其造冊報送:
照得逆孽盤踞海島,歷經多年,本部院蕩平心切,會同貴將軍統領水陸官兵,於本年二月二十三日克復陳州、馬州、灣腰樹、觀音山、展旗寨、豐門寨、澳頭寨、果堂寨、太平寨、石碼、三叉河、玉洲等處一十九寨。二十四日巳時,恢復海澄縣。二十七日亥時,恢復廈門、金門各島。俱經具疏題報在案。但在事大小人員,積數載之辛勞,獲連日之奏凱,功不可泯。相應查取姓名、履歷,彙冊造送,以憑達部題敘者也。
萬正色攻佔金門後,上奏提出福建海防的建議,將金門等十四處列為濱海要衝,上諭設鎮分防,康熙令兵部侍郎溫代前往,會同尚書介山、侍郎吳努春及該總督、巡撫、提督親詣諸處詳閱定議。金門因位海疆重鎮,內捍廈、漳、泉,外又能監控臺、澎,因而金門設置鎮總兵:
閩省之患,海甚於山;防守之宜,水重於陸。海澄、廈門、浯嶼、金門、圍頭、海壇、平海、定海、烽火門、日湖、獺窟、永寧、銅山、南澳等十四處,或孤懸海上、或濱海要衝,若以兵三萬人設鎮分防,不時巡緝,則賊不能肆犯,我兵得以乘機殲滅寇氛矣。
廈門、金門兩地本在康熙二年(1663)清軍與荷蘭聯合攻佔後,奉旨遷界,毀屋墮城,三藩之亂後鄭經復佔金、廈二島,在福建水師萬提督觀察,金、廈位置重要,宜派兵固守,並對閩南沿海的駐防、船隻分配,提出看法,並請兵部及撫部院斟酌其建議:
廈門、金門並宜固守。查廈門昔年為我師取而復棄,後逆賊即踞為巢穴。進剿時,本將軍親至其地審察形勢,是廈、金之不可不駐重兵固守,誠有如貴部院所策者。至其間兵數多寡,船隻派設駐防,或提或鎮,本將軍職司陸路,是在貴部院與撫部院、水師提督斟酌盡善者也。
…至惠安兵一千名出守崇武,惠安地當沖路,所轄塗嶺又為四通之道,若巡緝防範、護送差鞘,無兵可恃,恐滋不測。查水師提督請設兵一千自獺窟轄至崇武,則惠安營官兵似當酌留,以保固城汛、分防塗嶺也。
…裁撤新增官兵。查閩安、興化、泉州、大小盈、江東等處官兵,皆久用命於炮矢鋒鏑之間。今海逆初平,一旦即議裁撤,分防更為不周,內地益見單弱。況驟裁萬數之兵,此輩不習耕種,不善經營,赤貧無措,勢必相率為盜。
康熙十九年(1680)閏八月初四日,〈邊海要島咨督院〉之公文中,對於閩南沿海汛地防務佈署,兵力調派駐守之安排的回覆,文中並希望能及早定案設置金門、廈門、海壇、銅山等處水師總兵。至27日兵部收到公文准予施行:「若廈、金、銅山、海壇等處水師總兵各員,以某人鎮守某處,此屬水師機宜,諒貴部院宏謨遠略,早有定見,或移咨水師提督萬,再為少加酌妥,分佈鎮守題覆可也」。至於以誰來擔任鎮總兵官,兵部亦不加干涉,並指這是閩浙總督的職權,想必早有定見,並建議可諮詢提督萬正色地建議人選來斟酌決定。
這些汛防地也大多是金門鎮設置後的海防轄地,可謂是金門鎮成立前撥兵調派的軍事佈署,也是金門鎮標設置前的雛形。也因為金門鎮總兵的設置,圍頭、永寧、日湖、獺窟、東石皆為金門鎮標轄下之分防水汛:
浯嶼、圍頭、永寧、日湖、獺窟、平海、烽火門七處,侍郎溫原疏題令陸兵、水師酌調,共相防守。內查浯嶼、烽火門二汛,乃係海中島嶼,巡防實需船隻,方克有濟,在陸營官兵既無舟楫,難以飛渡,應聽水師專防,似不必撥發陸兵協防。外如圍頭一汛,與東石形勢毗連,本將軍近經咨請貴部院將江東橋左營遊擊鄭興調令帶領該營官兵駐防東石在案,今應就遊擊鄭興所帶防守東石官兵之內,令撥出四百名,分防圍頭,彼此互相聲援,甚為妥協。其永寧一汛,擬調雲霄營新增守備賴益桐帶領增設兵丁五百名駐守。日湖,擬令泉州城守營撥兵汛防。查該汛咫尺汪洋大海,與內地隔離頗遠,若多派官兵出防,便當建築寨城,又多費一番民力;惟著令該營酌量撥兵瞭探巡防可耳。至於獺窟一汛,查與洛陽營形勢相連,本年五月二十一日為移會事一案,經本將軍咨議,著令洛陽營守備帶兵出防獺窟等因在案,今似應照舊議行,令該營或守備、或千總一員帶目兵三百名前往該汛防守,遇有警急,該營將官率兵聲援。
據《大清會典》康熙朝所記載,金門鎮,鎮守金門總兵官一員,駐劄同安縣金門,下轄中、左、右三營。原設援剿右鎮總兵官,康熙十九(1680)年改置金總兵官。《皇朝文獻通考》一書提及:「十九年裁援剿總兵官改設金門鎮海壇鎮總兵官鎮標中左右三營各設遊擊以下將領八人兵共三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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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19年金門鎮標下轄營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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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 別 |
副 將 |
參 將 |
遊 擊 |
都 司 |
守 備 |
千 總 |
把 總 |
兵額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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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營 |
- |
- |
1 |
- |
1 |
2 |
4 |
1000 |
守兵、步戰兵各500。康熙二十七年裁中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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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營 |
- |
- |
1 |
- |
1 |
2 |
3 |
1000 |
遊擊駐劄圍頭。左營守備1員康熙二十三年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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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營 |
- |
- |
1 |
- |
1 |
2 |
4 |
1000 |
原設右營遊擊1員,康熙二十三年裁。 |
康熙二十三年(1684)每營各抽出戰、守兵50名,撥歸澎湖。明年,每營又裁戰、守兵50名。康熙二十七年(1688)撥兵戍守臺、澎,去中營,改專轄左、右二營;嗣又兼轄閩安、銅山。金門鎮總兵官兼轄銅山、楓嶺、雲霄、詔安、海澄五營,在《金門志》,卷5,兵防志有所敘述:
原設援剿右鎮總兵官,康熙十九年改為金門鎮總兵官。標下中、左、右三營,兼轄銅山、楓嶺、雲霄、詔安、海澄五營。後將銅山(桐山)、楓嶺二營改歸福寧鎮管轄,雲霄、詔安、海澄三營改歸漳州鎮管轄,本鎮只領標下三營。康熙二十七年,裁去中營;嗣又兼轄閩安、銅山。嘉慶間,閩安改歸海壇鎮,銅山改歸南澳鎮,仍專轄左、右二營(『會典』營冊)。
《金門志》〈兵防志〉記載初期設立金門鎮總兵官除了標下有中、左、右營外,還兼管五營,其中銅山、楓嶺歸福寧鎮管轄,前段的「銅山」應是「桐山」之筆誤。因為楓嶺與桐山(福鼎桐山,福建省沿海之北)在地理位置是為同一防區,康熙八年(1669),總鎮吳萬福抽調省內八府部分官兵駐防桐山(今福鼎縣城),次年設桐山營,兼轄建甯楓嶺營(今屬建甌縣),雍正十二年(1734)楓嶺營改隸建寧鎮,桐山營增轄連江、羅源營。而康熙二十七年(1688)金門鎮又兼轄閩安、桐山才是。最後一句的「銅山改歸南澳鎮,仍專轄左、右二營」,此銅山(漳州東山,福建省之南島嶼)改歸南澳鎮無誤。所以金門鎮總兵官同一時期應是兼轄有閩安協的桐山營與南澳鎮的銅山營。
康熙二十七年(1688)金門鎮標裁去中營僅管左、右兩營,金門鎮標所領的兵員(不含兼轄的兵員)共2,304人:「二十七年裁海壇鎮、金門鎮標中營,官兵止設左右二營,遊擊以下將領八人,兵共二千三百四名」。
至嘉慶十六年(1811)左右兩營共有戰守兵1,738名,金門鎮相較前朝之戰守兵明顯少了許多。根據道光六年(1826)五月,〈戶部為借給兵丁穀價銀兩事〉的奏摺,金門鎮左右二營的戰、守兵為1,746名,可見得嘉慶到道光年鴉片戰爭爆發前之期間,金門鎮戰守兵無多大變化:「福建金門鎮總兵陳化成奏,金門鎮標左右二營戰守兵丁一千七百四十六名,現屆青黃不接,每名請借銀一兩二錢,請照例於存貯穀價項內撥借各兵自行買穀」。道光二十年(1840)七月,又一件〈戶部為金門鎮動撥存營穀價銀借給兵丁事〉:「福建金門鎮總兵竇振彪奏,為金門鎮標兩營實兵一千七百四十六名,現屆青黃不接之時每名借銀一兩二錢,請照往例於存貯穀價項內撥借,以道光二十年七月起至十二日止勻作五個月扣收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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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元 |
西元 |
備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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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19年 |
1680 |
左、中、右營之戰兵、守兵各500名。兵額3,0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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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22年 |
1683 |
裁左營守備1員,康熙27年復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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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23年 |
1684 |
裁中營,轄左、右兩營,每營戰、守兵各600。另每營抽出戰、守兵各50名,撥歸澎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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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24年 |
1685 |
每營又裁戰、守、兵各5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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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27年 |
1688 |
除舵工、炊糧15名,每營守兵各585名。復設守備1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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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27年 |
1688 |
裁海壇鎮、金門鎮標中營,官兵止設左右二營,遊擊以下將領8人,兵共2,30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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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35年 |
1696 |
每營裁去戰兵48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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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57年 |
1718 |
增設1員把總,把總4員(原3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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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5年 |
1727 |
每營添設外委9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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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27年 |
1762 |
每營添設額外4員,俱食步、戰兵糧。實在戰兵539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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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47年 |
1782 |
武職議給養廉,其隨糧改募實兵,奉裁戰兵88名;奉裁守兵各3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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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54年 |
1789 |
各裁戰、守兵50名,撥戍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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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4年 |
1799 |
左營裁守糧30份、右營裁守糧28份,改為加給舵工炊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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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8年 |
1803 |
各抽出戰、守兵15名、舵炊3名,撥歸三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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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11年 |
1806 |
剿海盜蔡牽、朱濆,兩營添募新戰兵1,0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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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16年 |
1811 |
各裁戰兵11名、守兵13名,撥戍臺灣之艋舺。兩營共存戰、守兵1738名;內弓箭兵各172名、鳥槍兵各512名、藤牌兵各87名、大炮兵36名、舵工各23名、字識各36名:此現存之兵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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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22年 |
1817 |
裁228名,撥歸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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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六年 |
1826 |
惟左營撥防崇武、祥芝、深滬、黃崎等汛之兵208名;右營撥防圍頭汛兵3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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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年間 |
1821 ∣ 1850 |
中軍游擊兼管左營事1員,駐防後浦。守備1員,駐防後浦。千總2員、把總4員、外委千把總9員、額外外委4員。 右營游擊1員,駐防後浦。守備1員,駐防後浦。千總2員、把總4員、外委千把總9員、額外外委4員。 左、右營現存實額步戰兵各405名、守兵各505名。 左、右營現存新添水戰兵各56名原1,000名,陸續裁存今額。 道光年間合廈門五營湊足200名,作為金門額兵,駐防谾口。 |
|
道光年間 |
1821 1850 |
至換班戍臺者,分為頭、二、三、四等起,三年更番輪換;共外委額外13員、共兵1,1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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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6年 |
1826 |
左右二營戰、守兵丁1,74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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